发布日期: 2024-11-26 作者:工程机械学院 点击:[10]
一、总则
高速公路筑养装备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长安大学,联合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国内知名工程机械企业共同组建,中心面向国际前沿,选择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领域有重大意义的课题进行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对国内外相关成果进行消化、吸收、转化与创新,积极与国内筑养路装备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合作,致力于达到高速公路筑养装备的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工程研究中心目前已经完善了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欢迎国内外的科学研究人员、专家、学者来工程研究中心从事研究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工程研究中心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特制定2025年本中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二、研究方向
2025年中心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一)筑养路机械牵引动力学研究与优化设计技术。
(二)筑养路机械机电液一体化及自适应智能控制;
(三)筑养路机械结构疲劳、可靠性及智能监测和故障自诊断技术的研究;
(四)筑养路机械智能化、机器人化与工程机器人研发;
(五)筑养路智慧无人化工地;
(六)绿色、环保型筑养装备与技术开发;
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的资助领域原则上应与上述研究方向一致,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提倡发挥学科交叉和融合。
三、资助条件和力度
1、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内外所有学者,自由申请,择优支持;
2、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3、课题需围绕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课题的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实力,有利于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4、资助力度为3万元/项,分两年执行。
四、申请人须知
1、开放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当年主要支持的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提倡发挥学科交叉和融合。
2、申请人须填写“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重点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见附件1),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3、技术委员会审定申请课题,中心根据建议统一调整后,确定资助金额并且上报学校科学研究院审批;
4、中心根据学校科学研究院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者。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成果文件。
6、资助经费按年度拨付。不按中心管理要求、计划进度与内容完成的课题,实验室有权随时调整资助经费。
7、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支配。
8、获资助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应署明“高速公路筑养装备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长安大学)开放基项目(项目编号:XXXXXX)”。
9、资助的研究课题须按批准的原申请报告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进行。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需对原研究大纲作重大修正时,须按照程序得到批准。如经检查发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所资助课题未经批准而严重偏离研究大纲,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以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五、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将电子版发送至rcte@chd.edu.cn,纸质版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人:吴文 夏晓华
联系电话:029-82334493
邮箱:rcte@chd.edu.cn
高速公路筑养装备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长安大学)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长大科研〔2024〕3号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pdf附件2: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doc附件3: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形式检查表.docx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学科分类与代码、申报数据代码表.zip附件5:2024年度 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