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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工程机械学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3-04 作者: 点击:[158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长安大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长大党师〔2019118号)、《长安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长大党师〔201941号)、《长安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长大党师〔201942号)以及《长安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长大党〔2018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主要目标

第一条 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二章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具体举措

第二条 强化教师政治理论学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加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2)严格执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各系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可与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统筹安排,确保学习内容、人员、时间、地点、记录和效果“六落实”。丰富政治理论学习方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业务研究结合起来,讲究学习实效,注重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三条 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

1)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加强教师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创新党支部设置和活动方式,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活动促进工作学习,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教师党员。

3)全面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师生党支部共建主题党日或理论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党员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引领作用。

4)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政治把关作用,在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进修深造、出国访学、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中,首先由支部委员会对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后上报学院,由学院党委研究后进行推荐或组织申报。

第四条 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1)充分发挥教师在构建“十大”育人体系中的主体作用,以“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为目标,深挖“课程思政”内涵,切实将思政教学目标融入教学设计。

2)打造优秀示范课程。以系为单位,每年至少推出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彰显标杆效应。

3)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团结凝聚广大教师把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融入教育教学,不断彰显育人实效,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4)加强第二课堂思政实践与探索,把暑期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拓展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开拓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的视野,全面提高学生的政治意识、道德修养和理论水平。

第五条 拓展教师思政工作途径

1)引导教师正确运用网络新媒体等交流平台,在教育教学和网络发声过程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

2)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导师需结合学科特点,通过教学过程和科研指导环节潜移默化地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督促研究生积极参与党团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鼓励教师积极担任学生班主任,通过学业规划指导、谈心谈话、专业辅导等工作,树立良好学风、班风,形成全员育人的氛围。

第三章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具体举措

第六条 坚持师德师风教育

1)把学校印发的《师德师风教育读本》作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学习、讨论交流、组织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开展名师讲坛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

2)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各教师党支部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学习等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党员争一流、作表率。

第七条 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1)树立典型、宣传模范,充分发挥师德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在师德考核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参与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的评选。

2)每年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月活动,通过系统宣讲、走访慰问、网站宣传、风采展示、教师荣退仪式等多种方式,激发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第八条 健全师德师风考核

1)成立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师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建设、考核及失范行为初查等工作。

2)教职工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系审核、学院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评定相结合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我总结。系审核由教师所在系根据教师日常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学院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系审核基础上,结合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3)对触犯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禁行行为“红七条”、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或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任何一条情形的、存在学校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4)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进修深造、出国留学、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的首要条件,对师德考核优秀的予以优先考虑,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5)严格新进教师政治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教师入口关,由各教师党支部配合学院党委对应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考察,凡未通过考察者,一律不予聘任或引进。

第九条 强化师德师风监督

1)进一步加强教学监督管理,强化师德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听课、督导听课、辅导员听课和信息员制度,严肃课堂纪律。

2)进一步严格学术规范,引导全院教师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认真贯彻落实《长安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3)各系、各教师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师德师风动态信息,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发现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或收到相关举报线索、材料的,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党委处理。

第十条 注重教师人文关怀

1)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一线联系教师,与教师谈心谈话,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困难,积极改善条件,更好地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坚持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制度,及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其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建议。

2)学院工会通过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文娱体育活动,使教职工在活动中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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